就在人事部刚刚公布即将于4月份进行的2007年职称外语考试报名工作全部延期后,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完善职称外语考试研究课题组针对“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建议”昨天在人事部网站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月7日至2月16日,具体信息可以登录人事部网站。
“建议”主要试图缓解一直以来颇受争议的职称外语考试“一刀切”现象,今后各地区各部门将可能“因地制宜”来制定具体考试政策,对于那些有留学经历、从事特殊行业如传统医药研究、考古人员,可能将摆脱职称外语考试对职称评定的影响,而此前全国范围内只有年纪较大、有特殊贡献的以及长期在贫困地区工作的人员享受优惠政策。
五类人可免考职称外语
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中,有5类人员可以免试外语,并且部分情况下,聘用单位还可自主决定对应聘人员外语水平的要求。
具体5类人包括:取得外语(从事翻译工作人员及外语教师第二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申报中、高级职称评审;获得博士学位申报高级(含正高级)职称评审;获得硕士学位申报中级职称评审;留学回国人员首次参加职称评审;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时已取得职称外语合格证书(含1977年底前参加工作人员外语成绩达到45分)的人员申报正高级职称评审;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中(Ⅰ)级者申报中级职称评审,通过高(A)级者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两种情况单位可自主定要求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还规定,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外语成绩可以不按国家统一分数线要求,只作为单位聘用条件或评审要素:凡是参加国家人事部和北京市人事局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执)业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聘用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自主决定对应聘人员的外语水平要求;凡是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及体育教练员、工艺美术、广播电视艺术、技校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系列(专业),外语考试成绩可不作为申报条件,其合格成绩或当年考试成绩作为职称评审的要素之一。
改革拟定的免考人群
具有国家认定的留学经历
申报副高级职称时已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并达标
正式出版过外文专著或译著
从事具有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专业
从事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工艺美术等专业
在本地区本行业做出重要贡献的
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长期在野外从事农、林、采矿、勘探等艰苦行业工作的
年龄较大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职称外语大事记
1986年起职称评定与一定的外语水平有了联系。
1990年相应的外语水平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基本任职条件之一。
1991年人事部下发通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严格掌握外语条件。
1999年实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此后专业技术人员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须取得相应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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